星报讯 日前,宁国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由潘某车辆所投保保险公司赔偿高某家属44万余元。
高某家住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104省道沿线,今年1月27日,高某家中来了客人,吃过晚饭后,高某留客人在家打麻将,并到马路对面邻居家去借麻将。借到麻将后,高某匆忙横向穿越马路往回赶,结果被潘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潘某发现后立即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后经鉴定,高某当场死亡,潘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