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7月8日,马鞍山市中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六安市原副市长蒋应平(副厅级)有期徒刑十二年。
今年68岁的蒋应平,2013年案发时已经退休。一审法院判决认定,1997年至2004年,蒋应平在担任原六安行署副专员、六安市(地级)副市长期间,利用其分管六安市商业和外经贸等工作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相关企业人员的贿赂共计现金46万余元人民币、500美元和三台海尔空调,并为其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财产损失达700余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蒋应平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