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201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9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为3984元,其中,失业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10%或6.5%,月缴费金额398.4元或258.96元;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10%,月缴费金额398.4元。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缴纳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月为15元。
合肥市人社局提示广大个体参保人员为了避免7月份社保申报高峰期间排队时间过长的现象,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5年6月24日前任何一个月(每月1日至24日间工作日)前来办理本社保缴费年度内(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手续,不必集中在今年夏季高峰期申报,但逾期将不能补缴。
医疗保险缴费期满后,请在下个缴费周期的首月凭“个人社保编号” 直接到徽商银行缴费,不需再次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