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椅子、一个“回收药品”广告牌,47岁的邵某和35岁的陈某,长期在合肥市各大医院附近、菜市场等地摆摊,非法收购、转卖药品上百万元。7月7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两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获刑两年两个月、四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
两“药贩”非法卖药上百万
邵某与陈某均为蒙城县人,两人分别涉及两起非法经营罪案。
2012年8月份以来,35岁的陈某为获取利益,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合肥市各大医院附近、菜市场等地收购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药品后非法出售。其经营数额为34.5万余元,非法所得约1.7万元。
47岁的邵某,在2011年年底至2013年10月间,多次在合肥各大医院等地附近,低价从私人手中非法收购药品,再加价转卖给汪某某(另案处理)。汪某某于去年被警方抓捕,其团伙共15人,涉案价值高达2600万元,是合肥警方迄今为止破获的最大一宗非法经营药品案。
经查明,邵某未经许可经营药品,经营额累计95.7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邵某、陈某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提醒:勿将过期或剩余药品卖给商贩
陈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合肥市中院二审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药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邵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一审蜀山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药品经营行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判处邵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邵某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院。昨日,记者获悉,经考虑,目前邵某已撤诉。
办案法官提醒,一些市民把家中过期失效的药品和剩余的药品卖给药贩子,也给不法药贩提供了商机。建议市民将过期或多余药品送到就近药店统一销毁。并且,市民应按照医保卡消费要求买药,不要把个人的医保卡交给药贩子买药换钱,如果发现摆牌回收药品人员,应该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