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将建立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专项用于村卫生室发生医患纠纷时的医疗赔偿。
据悉,此次建立的风险统筹资金按照每村室不低于5000元标准筹集,其中市县财政安排1000元,省级财政对补助足额的市县对每个村卫生室奖补1000元,村卫生室村医个人筹资不低于3000元。统筹资金由县级卫生(或其他部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对发生在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经当事双方协商、医调委调解、人民法院审判等确定的赔(补)偿数额低于1万元的,由村卫生室或村医个人承担;金额超过1万元的,由统筹资金按规定的分段比例进行赔(补)偿。统筹资金赔(补)偿的费用包括医疗纠纷赔(补)偿,以及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由村卫生室承担的诉讼、病理检验、鉴定等费用。统筹资金对未缴纳风险金、村卫生室私自采购药品、非法行医等情况下发生的医患纠纷不予赔偿。
各县8月1日前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10月1日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