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 怎成“腐败新灾区”
非常道
微声音
“关店迎暗访” 再证“创卫”之惑
下一篇4 2014年7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政府购买服务 怎成“腐败新灾区”

□何勇海
 

新华社记者在北京、河北、江苏等地采访了解到,在各地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回扣高达4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恐将成寻租与腐败的新灾区。(7月3日《经济参考报》)

由于权力寻租的惯性使然,也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尚处摸索阶段,存在制度空白,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地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旗号,大举进行利益分赃。比如给公共服务随意定价,给外界一种“人傻钱多”之感,从公共服务项目运作者那里得到高达40%的回扣,就不难理解了。政府如此购买公共服务,背后是变相的利益勾结,反而比亲自提供公共服务要耗费更多财政资金。

一些政府部门在购买公共服务时,甚至大搞“暗箱操作”,变相阻挠改革。比如将公共服务项目发包给下属企事业单位、“官办”社会组织,美其名曰“购买公共服务”,实则“换汤不换药”,“养人”又“养事”,运作公共服务的单位或组织,仍是主管部门的“提款机”或“招待所”。如此购买公共服务,“卖”得不清不楚,“买”得不干不净,颇有借助行政部门的强势地位和资源优势,依靠购买公共服务之风赚钱之嫌。

要防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为“腐败新灾区”,需要为之打一针“阳光防腐剂”,填补其制度空白。正如专家们所说,哪些服务可以向社会购买,购买资金来源如何确立,购买流程如何规范地公开,如何有效监督等,都需要制度来规范,都需要制定阳光操作规程,都需要保障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与评价权。否则,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会变成“无头苍蝇”,政府即使购买了公共服务,公共财政未必会少花,社会净福利未必会增加。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