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芜湖市检察院获悉,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原院长王玲珑受贿一案于日前在法院终审宣判。王玲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法院终审判决认定,王玲珑在担任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