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6月30日《广州日报》)
事业单位聘用制“有进难出”的问题,已经在全国多个城市试点中普遍反映出来。数据显示,到2013年,全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签订率均超过90%。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尤其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虽然在聘用制层面上明确了要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单位人”始终难以变成“社会人”。
在很多城市这么多年推行的聘用合同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聘任走形式或者假聘任,表面上签了聘用合同,实际上还是“铁饭碗”、“大锅饭”、“保险箱”,聘用制完全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
说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不得不说深圳公务员聘任制。2007年,深圳在全国率先试点公务员聘任制,并于2010年全面铺开。7年过去,深圳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除27人主动辞职外无1人被解聘,“改革是否走过场”的质疑声不断。
深圳聘任制公务员改革遭遇的质疑,同样会存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中。“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进有出”才是聘用制的要义和核心。那么,谁该出呢,为啥该出?这就需要科学、完善、全面的考核机制。
无论聘任制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都需要考核机制做到三点:一是“精耕细作”——考核精细化;二是“量身定制”——实行分类考核;三是考核姓“公”——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唯有如此,才能解决事业单位聘用制“有进难出”的问题,也才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