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六斤独自居住数年,吃野菜捞鱼维持生计”,5月23日以来,随着广西卫视一档公益节目的播出,“孤儿”杨六斤的故事打动无数国人,爱心人士捐款逾500万元。但记者随后深入广西隆林县实地走访,发现其生活并非那般艰苦。日前广西卫视卫星频道总监李晓承认报道有误:比如说“杨六斤独居5年”,是因为记者在采访时想帮助他,想让大家更多地同情他,故而造成失实。(6月28日《南方都市报》)
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生命,广西卫视却编造起“善意的谎言”来。那么,除了对落实“两补一免”等政策的当地官方、学校及平常对杨六斤进行照顾的亲友造成伤害之外,一是,使捐助的爱心人士的利益受损——他们中相当多人是在“善意的谎言”的误导之下,认为杨六斤濒于急迫困境,才慷慨解囊、施以援手的,有的人也未必富裕;二是,此举虽以公益之名行之,却危及慈善事业的发展。“狼来了”喊多,要是“狼”真来了,谁还会相信?编造“善意的谎言”,消费和亵渎爱心,那下次要真有人濒于急迫困境,爱心人士还会轻易援手吗;还是“吃一堑长一智”,冷眼旁观?爱心,经不起这样的透支。
显然,如果编造“善意的谎言”,进行骗捐,透支公众爱心,损及爱心人士权益,危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却仅止于承认报道失实和呼吁不要再捐款就算完事,而受不到相应的责任追究的话,那么,骗捐行为就绝不可能得到遏制,绝不可能“下不为例”。为今之计,亡羊补牢,还在于国家尽快出台慈善法,对募捐行为进行规范,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以便对骗捐行为进行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