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省国土厅原地质勘察处副调研员朱某因受贿罪被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朱某,60岁,省国土厅原地质勘察处副调研员,据了解,在其担任该厅矿产资源储量处主任科员期间,先后收受财物价值112万余元。其中,2008年10月,马鞍山市国土局将3个铁矿及其外围进行整合重组为一个大矿后重新出让,省国土厅委托矿业权评估机构对整合后的矿山价款进行评估。为降低采矿经营成本,某矿业公司法人鲁某找到负责该项目的朱某,得到特殊“照顾”。
为感谢朱某,鲁某将其儿子工作调至北京,后又购买了小产权房赠与其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