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4岁男孩杨六斤,一人艰难生活6年,吃草一样的野菜。报道后,六斤被接到深圳免费读书,捐款达500多万元。24日,亲属将六斤接回家。堂哥杨取林表示,六斤要回原校考试,以后去留完全尊重六斤意愿,决不乱用捐款。(6月25日央视网)
当杨六斤变身“杨百万”之后,过去的“弃儿”,如今变成了“宠儿”,引发多方“争抢”。
事实上,杨六斤的去留不是问题,500万捐款如何处置,也不是问题。当务之急,是杨六斤没有监护人的问题,有了监护人,一切问题将会迎刃而解。应该说,媒体纠偏很及时,杨六斤并非是“孤儿”,而是“弃儿”。尽管父亲早逝,养育他的爷爷奶奶先后去世,但其改嫁的母亲,实际上是他唯一的监护人。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过去多年,母亲抛弃了他,没有尽到监护之责。即便是现在,母亲仍表示无力管杨六斤,言下之意,是继续放弃监护责任,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与亲权是合为一体的,监护是亲权的自然延伸。不可否认,家庭应该是未成年人的避风港,是孩子们安顿身心的“温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近年来,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折射出了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特别是监护监督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缺失。事实表明,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生存风险越大。如果不能强行按下个别父母藐视法律的头颅,那么对未成年人不当教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可能会层出不穷。因此,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显得尤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