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6月23日已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铁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铁男,汉族,籍贯山西祁县,1954年10月出生于北京,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曾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参赞;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3月27日,刘铁男不再担任能源局局长。
2013年5月12日,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