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开发商私自将门面房一房二卖,购房者发现后,将对方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蜀山区法院获悉,法院判决开发商全额返还购房款80万元,并赔偿购房者80万元。
去年5月,合肥的朱女士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在六安开发的某商贸城商铺。因价格比较优惠,她一口气买了三层门面房共200㎡,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80万元。
不久以后,她发现早在去年1月,该公司便将相同位置和房号的门面房卖给了别人,且也是一次性收取了购房款,并已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因此,她的合同根本无法办理备案。
因交涉未果,今年4月,朱女士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一房二卖”的行为具有严重过错,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