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冲撞天安门暴恐案 3人获死刑1人被判无期
据新华社电 新疆乌鲁木齐中院16日对北京“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玉山江·吾许尔、玉苏甫·吾买尔尼亚孜、玉苏普·艾合麦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被告人古丽娜尔·托乎提尼亚孜、布坚乃提·阿卜杜喀迪尔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分别判处托合提·麦合麦提、吐逊江·阿不力孜、阿布拉·尼牙孜有期徒刑10年至5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7日,玉山江·吾许尔、玉苏普·艾合麦提等4人与吾斯曼·艾山、古丽克孜·艾尼、库完汗·热依木3人驾车抵达北京,玉苏甫·吾买尔尼亚孜等人也先后赶到北京与上述人员会合,并筹集资金购买汽车、汽油、刀剑等作案工具,多次在天安门广场踩点。10月28日12时许,吾斯曼·艾山等3人驾驶越野车,连续冲撞天安门广场前的行人,造成无辜群众3人死亡,39人受伤。吾斯曼·艾山、古丽克孜·艾尼、库完汗·热依木当场死亡。
新疆暴力恐怖袭击 7案13人被执行死刑
据新华社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6日,新疆阿克苏、吐鲁番、和田三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盗窃罪的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等7案13名罪犯执行死刑。
7起案件中,13名罪犯分别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策划并实施暴力恐怖袭击,残忍杀害民警、干部及无辜群众,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伤害,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兰州火车站发生砍人事件 两男子被砍身亡排除暴恐
据新华社电 16日17时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在兰州火车站附近持刀追赶另外两名男子。警方证实,行凶男子已被控制,被追赶的两名男子死亡,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中。目前,警方初步排除暴恐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