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庐江男子王某的孩子患有脑瘫,因无人看护,他便与一家私人养老院签订合同,委托对方代为看护。可因为费用是否按月支付的问题,双方多次发生争吵。
王某的孩子出生时便被诊断出患有脑瘫,2011年,因妻子体弱多病,他又要外出打工,遂将无人看护的孩子委托给一家私人养老院代为看护。
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该养老院全天候看护孩子,并提供饮食、住宿、护理等,而王某则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等共计900元/月。但此后,因费用是否按月支付这一问题,双方多次发生争执。
1个月前,双方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随后,矾山司法所介入调解此事。昨日,记者获悉,经调解,双方重新签订了合同并约定,王某每三个月支付一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