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6月12日下午,六安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巡逻至G42沪蓉高速(安徽段)上行线650km附近,发现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处有一移动的黑色物体,遂立即停车查看。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老鹰!见到有人接近,老鹰不断发出痛苦的尖叫声,民警仔细一看,老鹰的一只翅膀受伤了。民警戴上手套,慢慢靠近,在降低了老鹰的敌意后,将它抱上了警车。在给老鹰做了简易包扎后,民警联系了金寨县林业部门。
随后赶到的林业派出所民警查看后,初步认定这应该是只苍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立即将它送往动物救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