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江西省两名高三学生勇斗歹徒身负重伤一事,教育部已经委托江西省教育厅专门前往看望慰问见义勇为的两名学生,对他们的行为表示高度赞赏,并且表示,待他们康复之后,教育部门将为他们组织单独考试。南昌大学、宜春学院等高校已经表示愿意全力帮助见义勇为学生柳艳兵实现大学梦,而且已指派工作人员与柳艳兵及当地教育等有关部门联系。(6月8日《法制晚报》)
见义勇为事件发生后,网上瞬间出现了两种声音:一方认为,两名高三学生的行为,表现出了优秀学生的责任担当和道德素养,他们应当被免试保送。另一方则认为,即便是见义勇为,也不能因此而获得免试入学的机会,这对其他考生不公平。如今,教育部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采取补考的方式,确实是一个最优选择。
众所周知,对于补考来说,由于存在备考试题,所以不必担心如何组织安排考试。即便备考试题难以启用,也可以由相关机构人员再次命题,或者综合衡量见义勇为考生日常综合表现,并作出客观合理的评价,作为他们入学的依据和标准。
如果两名考生因为见义勇为而被保送,则面临着一系列问题。比如,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具有偶发性,如果因此能够获得进入名校的机会,必然会对考生形成误导,甚至使考生们都专注于见义勇为,违背了见义勇为的初衷和目的。再比如,见义勇为进名校,等于变相剥夺了其他考生公平竞争的机会,在名校资源本就稀缺的语境下,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必然面临被侵害的风险。
选择补考方式,可以检验学生的能力和水平,在此基础上采取加分或其他照顾方式,则不会违背公平原则。相较于保送而言,补考的最大意义就是,将所有考生都置于同一起跑线上,并没有给见义勇为学生“开小灶”。在这方面,对于其他考生而言,无疑是公平的,对于见义勇为的考生而言,也是公正的,契合了高考制度的应有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