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确定。凡户籍在高新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7月1日~2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到学区所在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19日~25日)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高新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6月26~27日)到学区所在学校单独报名。
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7日~8日,6月18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社会事业局的指导和监督下,于6月14日~15日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区属公办学校要按照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盲童和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高新区定点学校为合肥市永和学校、合肥市第二十中学、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合肥市兴园学校和合肥市兴园中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7月14日~7月18日),携带在高新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1年及以上)、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统一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学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