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巡视组近期分别向中国南车、中丝集团、中储棉总公司、中国化工、中盐公司和诚通集团等6家中央企业反馈巡视意见,指出了一些主要问题。以中盐公司为例,截至2013年9月底,中盐公司当年的合并营业总收入达到204.07亿元,但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亏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额为4.28亿元。2011年,中盐管理费用提高到23.27亿元,业务招待费也增加到8703万元。即便到了2012年前三季度,招待费依然高达6437万元之多。(今日本报A13版)
应当承认,央企的正常经营,当然需要有必要的管理费用及开支,也无可非议。然而,不合常理的则是,年亏损数亿元的央企,竟然管理费和招待费居高不下,达数千万元之巨。尽管在中央加强接待监管之后,央企年报中的接待费用大多销声匿迹,但却并不意味着接待费取消或减少,而更多不过是通过财务手段隐身匿名于其他项下罢了。那么,亏损的央企为何仍能“富招待”,无疑更加令人匪夷所思,而其背后所暴露的央企财务手段的“高明”,则更是令人担忧。
事实上,之所以中央禁令之下,亏损央企的“富接待”仍然能我行我素,与其说是顶风作案,毋宁说更需反思央企财务及利润监管上的制度缺位。当央企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却无需承担社会责任,以回馈社会,甚至连向出资人上缴红利的义务也常常被忽略或减免。至于对央企财务的日常性外部监管及其透明度,更是难言到位,亏损央企“富招待”的背后,央企管理费是否成为一个啥都可以往里装的“筐”,更是亟待追问。于是,监管漏洞难免,出资人难以真正意义上归位,亏损“穷央企”却上演“富招待”的离奇一幕,也就并不意外了。
一言以蔽之,“穷央企”仍能“富办公”、“富招待”,除了巡视机制的常态化之外,其实更需加强央企财务管理透明度与监管规则,并严格央企利润缴存与使用的授权规范。唯此,央企的“财大气粗”才不会总是本性难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