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营第2年起,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运营补助;对于收住失能失智、低收入老年人的,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运营补贴。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合肥市最新出台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和日常运营补贴等均有所提高。
合肥市民政局福慈处处长王锡友介绍说,“之前只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有补助,新《办法》规定,对日间照料中心、日托站、托老所也将进行补助。”
王锡友介绍说,新《办法》中还有两处创新,“合肥将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会化,鼓励个人、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兴办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和社区兴办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接管运营。”此外,合肥首次创新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或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