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记者4日从陕西省官方获悉,该省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
这些要求是在陕西官方印发的《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中提出的。
据了解,在干部考察期间,由干部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填写《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
申报对象范围为,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申报内容为,申报本人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同时,要求对申报工作必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并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
据悉,陕西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将根据情况被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