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不准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该委近日印发了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规定。
根据要求,省发改委工作人员不准接受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商业预付卡。在考察、调研、查看项目等公务活动期间,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同时,不准接受来肥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单位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准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以及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擅自受理行政审批窗口管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此外,对于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组织的各类评审性活动中,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不准领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