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后,因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需要餐食和住宿服务时,旅客可能将自掏腰包。在今年端午小长假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飞机延误或取消时食宿如何安排,停机坪延误时如何提供服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预计这一新规将于今年10月30日起施行。
意见稿明确了飞机延误或取消时食宿安排的三种情况。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但是费用得由旅客自理。不过,其中也明确提出,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
而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航班延误或取消时,航空公司应根据客票使用条件,为旅客办理退票或改签。
此外,意见稿还规定,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
社会公众如果有意见建议,可于6月25日前向国家民航局进行反馈。邮箱:rg_guo@ca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