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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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6月1日起施行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据中新社电 6月1日起,一批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中国税制改革重心“营改增”再度扩围,国税总局发布的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另外,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电信业试点“营改增”三大运营商短期利润承压

5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所指的电信企业,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提供电信服务的企业。

该办法明确从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税率分两档,基础电信服务征收11%的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业内预计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

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6月1日起施行

3月31日,国务院发布通知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规定,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

个人查征信报告6月3日起收费,每年前两次免费

据悉,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2015年以后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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