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5月16日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以来,南纺股份就被舆论推到了风口浪尖。经证监会认定,该公司在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虚增利润总额超过3.44亿元,但该公司仅仅只是受到“警告+50万元罚款”的惩处。市场呼吁南纺股份直接退市的呼声甚高。
根据现行的退市制度,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票即暂停上市,第四年继续亏损,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此如果不造假的话,南纺股份退市毫无悬念。也正因如此,证监会只是对南纺股份作出50万元罚款处罚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在南纺股份造假事件的问题上,投资者更关注的是南纺股份的直接退市问题。既然在不造假的情况下,南纺股份退市无悬念,难道说南纺股份造假了,反倒可以不退市了?针对这个问题,在5月23日证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给出了说法。新闻发言人称,南纺股份未触及现行直接退市条款,按照现行《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无法对其实施暂停上市或者直接退市。
其实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来说,是不妨碍将南纺股份直接退市的。既然是因为造假问题将南纺股份退市,那么投资者的损失就应该由南纺股份进行全额赔偿。因此根本就不存在缓冲与准备的问题。倒是南纺股份“未触及现行直接退市条款”的说法更值得重视。因为像南纺股份这种连续5年造假、连续6年亏损的企业,如果现行的退市制度都无法让其退市的话,那么,这样的退市制度本身就存在严重问题,就应该首先将这种退市制度本身退市。
好在证监会有意对退市制度进行新一轮改革。在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退市制度改革将遵循四方面原则。而26日证监会副局级研究员鲁颂宾在解读“新国九条”时也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把“新国九条”的要求落到实处。既然如此,就不妨让市场对新的退市制度充满期待,而现行的退市制度则让其就此退市,退出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