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女艺人江若琳单方面发律师信向经纪公司寰宇艺人提出解约以来,引起了不小的风波。部分江若琳的粉丝为偶像撑腰希望事情尽快得到解决,也有个别网友转为“倒江派”,认为江若琳在走高时单方面解约是“白眼狼”,不懂感恩。而江若琳以零收入为由向经纪公司提出解约,则遭到老板林小明驳斥“扮可怜”。
日前,江若琳解约门一事再升级,据悉,2004年江若琳与经纪公司寰宇艺人签下15年合约成为旗下艺人,合约期为15年,前10年已经完成,目前,江若琳已正式拒绝履行余下的五年合约,且拒绝接拍公司为其接洽的钱国伟导演的新片《辣警霸王花》,更拒接公司高层及经纪人电话,导致一些商业活动的流失,为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对此寰宇高层林小强昨日直面回应,称“必须维护合约精神,官司会打到最后,追究到底”。而五年合约期的赔偿金额涉及八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