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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同事张某获刑7年 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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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同事张某获刑7年 当庭表示上诉

杨联文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她与“房叔”方广云共事多年,他俩都想借职务便利“多搞点面积”,她家的材料,“房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签字盖章。昨日,瑶海区法院对方广云的同事合肥市站北社居委原计生主任张某等4人骗房一案作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与何某(张某丈夫)、杨某(张某亲戚)、何某某(何某哥哥)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骗取管委会拆迁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人口安置费,其中张某、何某各贪污价值106万多元,杨某贪污价值23万余元,何某某贪污价值22万余元。在共同犯罪中,张某系主犯,何某等三人系从犯。

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宣判后,张某和丈夫何某均当庭表示上诉,杨某和何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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