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团伙涉黑案。赵鹏杰为首的13人,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绑架罪等多项罪名。据悉,团伙头目还曾带人对前来制止恶行的警车进行枪击。
公诉机关指控,赵鹏杰自幼习武,逞强斗勇,其因1999年持枪打伤他人和2002年3月纠集张某等人打砸一饭店,后张某又枪击前来出警的警车,自此在该市谯城区双沟镇、淝河镇及周边地区恶名远扬,赵本人也被团伙成员称为“赵书记”。
2006年9月,被告人赵鹏杰刑满释放后,先后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赵鹏杰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赵某某、怀某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马某、闫某、张某、王某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悉,2008年年底至2009年上半年,该组织为出售“赵鹏杰”和“双沟西关双郸建材批发市场”字样的牌子,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多次在双郸公路上打砸不挂其牌子的拉砖车辆和殴打随车人员,干扰、破坏运砖车辆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对双沟及周边地区窑厂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该组织还为垄断当地沙石销售,采取暴力手段企图吞并同业竞争对手,破坏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鉴于被告人员和犯罪事实数量较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