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越“瘦身” 公平越“丰满”
微声音
有一种“丢失”叫“失去控制”
假如埃及“山寨”了长城和故宫
皮球和时钟:“另类礼物”的观察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5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有一种“丢失”叫“失去控制”

□钱夙伟
 

5月23日,论坛上出现“合江交警带女下属开房丢配枪影响恶劣”网帖。泸州合江公安局24日通报:我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属实,枪支已找回,就同帖反映的其与女下属开房和与一私企有不正当利益关系问题,台江县纪委已介入调查。(5月25日《成都晚报》)

24日,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解释说,许江一事并不是“丢枪”,而是枪支“失去控制”。“从许江离开宾馆到找到,应该说枪支一直都处于民警的可控范围内。当时打扫卫生的保洁员并未动那把枪,如果她动了,拿走了藏起来,那就是‘丢枪’了。”

然而,所谓“失去控制”显然是“丢枪”的遁词,“一直都处于民警的可控范围内”更是自欺欺人。且不说“可控”与“失去控制”自相矛盾,如果当时正好这个房间遭遇行窃而枪支被盗,还敢不敢说“可控”?显然,所谓的“失去控制”,其实就是“丢失”。事实上,《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中,也只有对“丢失”的罚则。生造出一个“失去控制”的“新概念”,不过是为了逃避“丢枪”的追究。

实际上,对许江的处分,也只是因为其违反了“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等规定,并不关枪支的“失去控制”什么事。而这显然无法解释,如果是并不违反使用规定而造成枪支“失去控制”,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在,“丢枪”穿上“失去控制”的“马甲”,不仅让许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他的相关领导也都无事。而如果是“丢枪”,比如 “3·21” 岳池县丢枪案当事警察周震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从派出所负责人到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都受到处分。显然,“失去控制”,说白了,是出于“官官相护”,而以人治凌驾于法治。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