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王涛)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相对我省从2004年起建立的党政领导教育督导考核制度来说,新的督导考核办法各项指标权重有较大调整。
我省2004年起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教育督导考核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事业转型发展的形势下,这项督导考核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此次推出的新的督导考核办法中,各项指标权重有较大幅度调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着力增强督导考核与年度重点工作的关联度;大幅精简考核指标数量,删除非量化考核内容,增加了从法定报表提取数据的定量性指标,把105个县(市、区)分作两类地区,适用两套不尽相同的考核标准,体现差异化考核,使督导考核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督导考核内容的泛化和虚化;废止督导考核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形式主义,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增强考核工作实效;兑现奖惩、强化结果应用,督导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组织部开展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绩分析评价体系,并按照规定权重予以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