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星级记者 刘海泉) 5月22日,池州青阳县发生一起恶性伤人案件。当日早晨7时30分许,该县杨田镇男子吴某某窜至县城沈家巷某室,敲门入室,持刀将两名被害人汪某某、袁某某(两人系夫妻)杀死,并用随身携带的5公斤汽油倒在床上,纵火后,从楼上跳下,自杀未遂,摔致重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生命体征正常。
经查,袁某某系吴某某前妻,1993年6月两人登记结婚。1994年2月,两人因离婚发生争吵,吴持刀将袁砍致重伤。1994年8月,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10月29日,吴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