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其中规定,今后市民也可毛遂自荐,当非遗传承人。
近些年,不少“真功夫”因找不到传承人等原因而“郁郁而终”。寻找传承人,已然成为非遗的必经之路。根据保护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推荐传承人人选,也可以毛遂自荐,申请成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过是否成功,则需要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一旦成为代表性传承人,将有机会获得政府资助,帮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和传统节庆表演等活动,政府还将采取助学、奖学、职业补贴的方式资助代表性传承人的学徒学艺。
此外,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对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对濒危、传承较为困难的项目,则要将其内容、表演形式、技艺流程等进行记录、整理、分类,同时进行数字化保存。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可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编入地方教材,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政府还应支持和鼓励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课程,或建立教学科研基地等,培养专业人才。
《条例(草案)》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侵占、破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关联的建筑物、场所、遗迹及其附属物,歪曲、贬损、滥用和过度开发代表性项目,乱采、滥挖、盗猎或者盗卖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珍稀矿产、动物、植物等天然原材料等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