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2年9月7日9时33分35秒,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47岁的蒋倩横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轿车随即停顿。 2秒钟后,轿车再次启动,从蒋倩身上碾轧过去。当日,蒋倩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报曾报道)。5月19日,记者获悉,合肥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鉴于其主动报警,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构成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