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5月14日头版头条报道 朱儒玲,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司法所所长,2014年2月25日因病去世,从被检查出身患肝癌晚期到离世仅仅40天。在人生的最后时光里,他仍忘我工作直到生命尽头,超负荷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竭力为贫弱者提供法律服务,尽心让矫正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用36岁的青春年华,谱写出一首基层党员干部、司法行政工作者奉献之歌。在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工作短短6年时间里,朱儒玲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100余起,化解群体性事件1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被群众称为家门口随叫随到的“和事佬”。
“我们群众舍不得他、留念他,是因为他尽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记者在采访中听到很多群众发自内心地说出这句话。正因为恪守住了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朱儒玲在群众的心中才能占有了位置。
“听医生说,肝癌很痛,难以想象他要有多大的毅力才能忍住痛,才能工作啊!”朱儒玲的同事们很自责:朱儒玲有时候工作时直冒汗,虽也提醒过他到医院检查一下,但因他年轻没联想到癌症,就没有坚持,拖了下来。
朱儒玲给自己起了一个叫征途的QQ名,签名为“业精于诚,行于思”,他没有失信于自己的理想和承诺。“没事”“过几天再去”“等这段时间忙完”“年底工作多”……朱儒玲就是用这样的“托词”敷衍自己,敷衍关心他的家人和同事。他赢得了工作,赢得了群众信任,却输给了病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