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环境保护部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2013年投资建设的48个城市171个点位,应提前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此次涉及我省蚌埠市6个、淮南市6个、淮北市3个、铜陵市6个、安庆市4个、黄山市3个、滁州市3个、阜阳市3个、宿州市3个、六安市4个、亳州市2个、池州市3个、宣城市3个。届时,加上已经执行新标准的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我省16个地市将全部开测PM2.5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