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5月8日,记者从合肥环保局获悉,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防治成品油在储、运、销过程中产生的油气污染,该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启动。
根据要求,合肥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油罐车,必须于2014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治理后要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未按要求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商务部门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