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巢湖一男子骑电动车时,与牛发生碰撞受伤,事后,牛主人却拒绝进行赔偿,为此双方闹上法庭。
去年11月的一天傍晚,巢湖男子张某骑电动车在柘皋镇附近遇上3头牛,当时路上还有货车经过,他避让不及,与其中1头牛发生碰撞倒地并受伤。
在医院治疗期间,他花费了13000余元医药费,但牛主人却认为,自己的牛也被他骑车撞伤,因此拒绝赔偿。
去年12月底,张某向柘皋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维权,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他的代理人将牛主人和事发时赶牛的帮工一起告上法庭。
昨日,记者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帮工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由牛主人承担,遂判决牛主人赔偿张某1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