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福州闽侯“4·28”恶性驾车撞人事件引起广泛关注。闽侯县检察院5日披露,检察机关4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新。
据检方介绍,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将近年来妻子张某英数次提出离婚一事,归罪于其岳父母。4月27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在长乐城关租赁一部雷克萨斯轿车(闽A××782),并准备了汽油、斧头、小刀、鞭炮等作案工具。
4月2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在长乐市法院参加离婚诉讼后,驾驶租来的轿车,一路尾随其妻女所乘的越野车返回闽侯娘家,并在长乐市营前镇下洋岭路段多次撞击该越野车。
随后,林某新继续驾驶闽A××782轿车前往闽侯县青口镇,欲对其岳父母实施报复。行车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心理产生扭曲,产生驾车撞人念头,欲借此在全国产生轰动效应。
当天中午11时21分,犯罪嫌疑人林某新沿奔驰大道急速行驶,并对沿途行人、车辆蓄意冲撞。直至林某新被公安民警逼停抓获,现共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以及多部车辆损毁的严重后果。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