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下午,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副厅级)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被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51岁的权俊良曾任六安市霍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去年底,权俊良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省检察院交由宿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0月,霍邱县财政全额出资设立的霍邱县铁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范桥铁矿探矿权。2007年10月,霍邱县政府决定将范桥铁矿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对外招商合作开发范桥铁矿。2010年3月,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首矿公司”)、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昌公司”)和六安市政府、霍邱县政府就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签下合作协议,约定由首矿公司和大昌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首矿大昌公司”),由霍邱县政府将范桥铁矿探矿权转让配置给首矿大昌公司,并承诺给予该公司相应的税费优惠奖励政策。
在对范桥铁矿探矿权评估期间,大昌公司股东、首矿大昌公司监事会主席吉立昌找到时任霍邱县委书记权俊良,请求帮忙。最终,权俊良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以2.89亿余元的评估价格协议转让范桥矿权。经省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范桥铁矿探矿权评估价值为8.1亿多元。
检察机关认为,权俊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矿权转让费损失5.2亿多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3年至2012年间,权俊良利用职务便利,为吉立昌等28人谋取土地报批、矿权转让、道路修建、干部人事调整等方面利益,先后84次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和一套房产(未遂),折合人民币360万余元、美元2000元、欧元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