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从虚增近3000万注册资本开始,2009年到2011年间,刘某、吴某夫妻二人伙同5名被告,先后从多家银行骗取贷款2000余万元、向社会集资共3亿余元(本报曾报道)。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吴某构成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刘某犯多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叁佰万元。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六十万元。而在其犯案过程中涉案的赵某、周某、李某等也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