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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反腐”呼唤强化“制度反腐”
3上一篇 2014年4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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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反腐”呼唤强化“制度反腐”

□张国栋
 

安徽省灵璧县七旬老人汤尊自费反腐,成功扳倒9名村 干部后,落下了一身债务。日前,灵璧县信访局在召开听证会后,决定让汤尊所在的向阳乡政府对其补偿4.3万元,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本报昨日07版)

这是一条令人欣慰但也不无纠结的新闻,欣慰之处在于问题最终得到解决——9名村干部共退赃11万元,8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1人受到党纪处分。同时,政府出资,对老人反腐的“自费”予以补偿。纠结之处在于,一个谈不上很复杂的贪腐案例,为什么需要一个七旬老人自费去反?按道理,村务账目既要公开,又有监督,更有财会制度,为何在这里均不管用?

4.3万元对一介老农而言不是小数目,锲而不舍地向各级纪委举报,也需要相当的耐心。由此不难看出,普通百姓对腐败是多么深恶痛绝。有数据表明,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案件中,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的占40%以上,其中就有不少举报者是自掏腰包,甚至倾家荡产。

然而,百姓“自费反腐”虽然可嘉,但反映出的问题却令人忧虑。事实上,许多“自费反腐”也是无奈之举。如果各级各类反腐机构和环节健全有效,根本用不着民众“自费反腐”,一些腐败分子也不会边被举报边逍遥。

可见,“自费反腐”作用既有限也不牢靠。只有“制度反腐”才是最可靠、最有效的反腐。这几年,随着反腐的深入,已经有了一系列内容明确、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大批“老虎”和“苍蝇”被揪出,充分显示了“制度反腐”的威力,同时,也让一些想伸手的人在严密的制度面前碰壁而归。此次村里的“蛀虫”被揪出,虽有“自费反腐”的积极作用,但从根本上说,还是“制度反腐”的威力。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举报贪污腐败官员的,最高可以获得20万元奖金。有的地方还提出,如果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上级机关批准,可不受上述金额限制。作为一项反腐制度,这将大大激发群众参与反腐的热情,有了反腐制度,加之有奖举报,“自费反腐”应该成为历史,随之,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也就不会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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