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省食药监局在全国食药监系统率先推进“审、批、查”彻底分离,将分散在机关各个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办公室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彻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那么,目前此项改革的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同时,又存在哪些难点?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推进?日前,记者来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了采访。
改革成效:“收发室”彻底变身便民窗口
“可以说,以前我们这里好像一个‘收发室’,所承担的职责很单纯,但是改革之后,发生了质的转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便民服务窗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黄建平介绍说,改革之前,行政审批窗口只是把相对人材料收集进来,然后分发给各个业务处室,由他们具体办理,俨然就像一个“收发室”。
“但是,改革之后,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了27大项、171小项的行政许可项目。可以说业务量加大,职责也加大了。”黄建平介绍说,截至今年3月31日,新成立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已经受理办件1874件,办结事项1728件,其中准予许可事项1654件,不予许可48件,中止许可26件,收到锦旗3面、感谢信2封。
改革之后,大多项目审批时限缩短至最多3天,甚至有的仅有一天时间就必须转办,还有的需要当场办结。“如果审查把关不严,相对人很容易出现审核失误。”黄建平举例说,有一次工作人员就发现一例制造虚假简历的案例,一家中药饮片厂,按规定要求化验室主任有一定资质,必须是拥有五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审核中发现,该人员的简历为虚假信息,其并未在所提供的企业担任过质检工作。
黄建平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些来自于原各业务处室的工作人员不但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为了尽快办结受理事项,他们经常是加班加点,非常辛苦。起初还有些不适应,但是随着工作的逐步展开,工作人员也越来越体会到其中的责任和成就感,感到苦中有乐,苦中有甜!
黄建平介绍说,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审批办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人员考勤、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审批办岗位责任制度,对审批办主任、副主任、窗口首席代表、审批组长等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接下来,审批办将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未来窗口人员的用语、服务态度等都将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将审批办彻底变成一个便民增效的服务窗口。
改革创新: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保公平
据介绍,目前行政审批新机制已初步建立,“审、批、查”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配合。重新组建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批”,审评认证中心负责“审”,业务部门负责“查”。负责“审”的机构不“批”不“查”,负责“批”的机构不“查”不“审”,负责“查”的机构不“审”不“批”。
“对审批事项现场检查工作一律委托审评认证中心、各市局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检查组专家、人员将实行终身追究制。”黄建平介绍说,为了确保现场检查结果的公平公正,此次改革还创新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专家库,以便随时抽取。“之前抽人的随意性很大,提前托关系、打招呼等现象难以避免,抽人的新机制建立后,托人打听、找关系的现象就逐步没有了。”
黄建平告诉记者,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全部通过电脑软件操作,由电脑自动生成。“比如明天要到一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今天则开始从专家库中抽取三个审批小组,三人一组,每组设一个组长、两个组员。电脑自动发信息到专家手机上询问是否可以参加,专家需在20分钟内答复。”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行政审批办公室共抽取GMP检查员共7批34人次,抽取GSP检查员共10批75人次,抽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共7批15人次。
此外,改革后新纳入审批办办理的29项审批事项(以前这些事项不经过窗口受理),编制了项目信息表、设计了工作流程,并在省局审批系统增加了新的功能模块。至此,该局171个审批子项目已能做到全部通过网上申报和办理,基本实现网上审批全覆盖。
改革关键:彻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省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将“审批查”彻底分离,是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改革后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干预审批事项。
此外,该局还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重新梳理,该下放的一律下放,该精简的精简到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真正实现“一门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超时警告、全程监督、资源共享”模式,形成职责明晰、执行顺畅、监管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