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合肥一酒店的厨师长、收货员“勾结”供货商,打起了货款的“主意”。经他们一番“操作”,短短1个半月时间里,侵占货款15万余元(本报曾报道)。
刘某是合肥某酒店财务部收货员,麦某(另案处理)是该酒店中餐部厨师长,吴某为该酒店的供货商。去年1月5日至2月20日间,三人经商议后决定,由麦某向酒店采购部递交超出实际食材需求的采购申请单,但吴某不按该订单供货,而是按麦某私下短信通知的实际食材需求量供货。
负责货物验收的刘某“睁只眼闭只眼”,仍按酒店采购订单进行验收,并向吴某出具超出实际供货量的收货记录,使其凭此收货记录与酒店结算货款。通过这一方式,三人共侵占货款15万余元。
日前,记者获悉,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经审理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