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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探索古建筑保护利用新路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古建开发项目

记者 陈明
 

星报讯 今年起,黄山市决定对“百村千幢”工程进行横向扩展、纵向延伸,将古建筑保护范围拓展到古道、古码头、古桥等方面,全面启动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通过现场调查和测绘,建立文字、图片、录像等古建筑数据库,分级包保,挂牌保护。

2009年起,黄山市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记者了解到,黄山市探索建立市场运作机制,成立古建筑收储经营公司,对未列入各级文保单位、濒临倒塌、个人无力保护利用的古建筑,进行收储或租赁,统一创意策划、统一市场招商、统一市场销售。

该市探索建立产权流转机制,以黟县列入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为契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前提下,在黟县选取30幢古民居开展宅基地转让试点工作,借鉴外地好经验,积极探索古民居流转新模式。

黄山市鼓励社会资金以认保、认养、认租、认购等方式,利用政府收储或租赁的古建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大力发展摄影、写生、演艺、影视、收藏等衍生产业,并推动小商贸、小茶吧、小客栈入村驻户,发展壮大特色文化产业,让珍贵的徽州古建筑重焕生机、再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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