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月23日上午,歙县重型普通货车与永安驾校教练车相撞致5死2伤的交通肇事案,在黄山市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宣判,司机和雇主均构成交通肇事罪,司机姚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雇主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屯溪区一建材店老板徐某拥有一辆普通货车,核定载重17.87吨。去年4月起,徐某雇用歙县的姚某某驾驶货车为他运输水泥。同年9月14日下午,徐某指使姚某某到黄山超载装运45吨水泥,深夜运到他的建材店。次日凌晨,该车经过S215线213km+610m路段时,由于驾驶车措施不当,加上车辆严重超载,与方某驾驶的永安驾校教练车相撞,造成教练车上的5人死亡、2人受伤。
经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姚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发后,姚某某求助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置。徐某支付事故赔偿款3114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