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个贫困家庭,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强行把抱养的女儿嫁给儿子。女儿因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离家出走10多年。为还妹妹自由,哥哥向凤台县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婚姻无效。
宋洁从小被马钰的父母收养,和马钰以兄妹相称20余年,兄妹之间感情甚笃。
时间过得很快,哥哥到了该娶媳妇年龄。由于养父母家比较贫穷,所以一直没娶到媳妇。看着一直没娶到媳妇的儿子和已经出落亭亭玉立的养女,他们产生了将儿子和女儿凑成对的想法。
当养父母跪着哭求她看在这么多年养育之恩的份上,嫁给哥哥时,宋洁的内心十分痛苦。她想逃离,可迫于养父母以死相逼,最终选择了和马钰结婚。并于200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1月生育一子。婚后的她活在煎熬中,实在无法忍受和自己哥哥共同生活,在孩子3岁时她选择离家出走,这样的分居已达10多年。
为还妹妹自由,不久前,哥哥马钰向凤 台县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婚姻无效。法官多次前往村里向知情人了解情况,得知被告宋洁的父亲与原告马钰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宋洁和马钰系表兄妹,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兄妹成婚,这段人伦悲剧最终在法院的判决下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