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拟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7个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对骗低保、食用濒危野生动物者将追究刑责。这是最高立法机关第10次对1997年新刑法的适用作出解释,也是首次对2013年实施的新刑诉法作出解释。(4月22日中新社)
近年来,有关骗取低保的新闻屡见不鲜。开豪车住豪宅,居然还全家领低保,这不仅非法占有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也破坏了社会公平与正义。如今,全国人大立法机关首次将骗低保入刑,这对庞大的弱势群体而言,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更值得欣慰的是,倘若从司法解释来审视,此次入刑,不仅仅局限于骗取低保一项民生内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皆能定性为诈骗罪。这意味着,倘若不法分子今后骗取社会保险或其他国家福利,都能用法律重典这个“杀伤性”武器,对不法分子坚决予以刑法问责,以改变现有制度机制中“以罚代刑”的旧弊。
当然,要想使这项深得民心的法条实施好,必须先打磨好法律文本。譬如,同样是骗低保,即便非法获取的救助金额一样,一个略高于低保线的穷人“骗保”,和一个开宝马、住豪宅的人“骗保”,是否统一追究刑责,仍需要细化相关法律条款。否则,再好的法律也很难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