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一男子在有妻有女的情况下,欲享“齐人之福”,与另一女子同居生子,最终犯下重婚罪。
10年多前,合肥男子王勇(化名)与妻子步入婚姻殿堂并育有一女。可从3年前开始,他打起了坐享“齐人之福”主意,并与阿美(化名)先后在合肥数个小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期间,他与阿美生下一子,两人带着儿子共同生活直至案发。
庭审中,王勇的妻子气愤地表示,自己把全部精力放在家庭中,但王勇不仅与他人重婚生子,还预谋转移财产。王勇则当庭表示认罪,并希望给妻子、女儿一定补偿。
昨日,记者获悉,包河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