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由望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林、汪某焰、方某保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一案,经法院一审,分别判处3人九个月到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3年7月,周某林、汪某焰先后多次在望江县高士、长岭等乡镇,采用弓弩发射毒镖的方式,用麻醉针毒杀村民所饲养的家狗23条,卖给雷池市场经营户方某保进行销售。
经检验:查获的家狗中检出氯化琥珀胆碱,经氯化琥珀胆碱毒杀的狗,其肉及产品为有毒有害食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