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15年,他终于洗掉了“强奸”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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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15年,他终于洗掉了“强奸”罪名
芜湖男子1998年被判强奸罪入狱三年,2012年被改判无罪,将获23万国家赔偿
记者 曾梅 赵汗青 文/图
潘楷正把所有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好
十几年间,潘楷正数次往返北京、合肥等地为自己申诉
 

“我整个后半生,都押在了申诉路上。”68岁的潘楷正眼神坚定,着装得体,手里却紧紧地攥住一沓厚厚的申诉材料。

17年前,51岁的潘楷正在芜湖市繁昌县新华书店工作,还有着自己的纸张批发部。批发部动辄几千元的利润,让他成了当地最早一批用上BP机的人。但就在那一年,他突然被送进监狱,罪名是强奸(未遂)。

3年的牢狱生活,他不停地写信给上级部门喊冤。出狱后,他又卖掉房子,多次抱着申诉材料到北京反映。

2012年,法院改判他无罪。近日记者获悉,省高院裁定芜湖中院给予潘楷正23万元国家赔偿金,但至今他还没拿到这笔钱。

突如其来的“强奸”罪

上世纪90年代,在繁昌县新华书店工作的潘楷正,开了自己的纸张批发部。国企的好工作、批发部高额的利润,加上儿女光荣入伍,让潘家成了大家羡慕的对象。

然而1997年10月的一天,正在上班的潘楷正却被警方带走,理由是涉嫌强奸。

1998年4月8日,繁昌县人民法院以强奸(未遂)罪,判处潘楷正有期徒刑三年。记者在判决书中看到:经查,1997年8月27日,潘楷正收到王某某电话传呼,便骑车来到王某某家中,见王某某夫妇不在家,来到三楼见打工女青年贾某某一人在三楼工作,遂起歹念,欲对贾实施奸淫时,由于听到楼下响声,潘楷正即逃离现场。

潘楷正不服,向芜湖市中院提起上诉。1998年7月13日,芜湖市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让潘楷正很是意外,他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陡然灰暗的人生

68岁的潘楷正,曾是个军人,多年的部队生活,锻造了他坚韧而又倔强的性格。

“没干过的事,当然不能认!何况还是这么丢脸的罪名!”说话间,潘楷正的语气甚至有些发抖。他说,因为入狱,他的工作没了,爱人也离他而去,还被开除了党籍。在他出狱后,也时常遭受异样的眼光。甚至自己当年的一位老战友在见到潘楷正时,还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责骂他太丢人了。

潘楷正试图解释过,说自己是冤枉的,但别人一句话便会把他驳斥得哑口无言,“你说冤枉你了,难道人家公检法都错了?”每当这时,他只好闭嘴,时间长了,他也就不再向任何人解释什么了。

1997年被羁押,2000年10月,潘楷正刑满释放。虽然出狱了,但潘楷正没有放弃自证清白的机会。

出狱后的申诉路

从此,潘楷正踏上了漫漫申诉路。

他找到芜湖市中院——这个当年判自己强奸罪的法院。但现实却让他有些失望,该院并没有立即为他“平反”,只称必须上一级法院裁定才行。

“我早就料到不会这么快解决。”潘楷正说,他做好了“八年抗战”的准备。

申诉期间,因为缺钱,他卖掉了老家房子;为了不连累一双儿女,他换了自己的电话,主动断绝了和他们的一切往来。从芜湖到北京,十余年间,潘楷正具体跑过多少次,他自己早已记不清了。

长期的监狱生活和此后十几年的艰难申诉,让潘楷正的精神严重损伤,甚至已经出现脑萎缩。“我现在60多岁,脑萎缩的程度已经达到80岁了。”潘楷正说,为此,每到阴雨天,他的大脑都会感觉很晕、疼。“别看我头疼迷糊,可只要开始申诉,我就一身的劲,脑子比谁都灵光!”

迟到的无罪判决

2012年4月19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本案发回繁昌县法院重新审理。同年11月19日,繁昌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称全部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明体系,难以证明潘楷正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宣告潘楷正无罪。

潘楷正被再审改判无罪后,向赔偿义务机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013年3月7日,芜湖市中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赔偿潘楷正被侵犯人身自由1096天的国家赔偿金,人民币17.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没有支持潘楷正的其他请求。

潘楷正不满芜湖市中院作出的决定,继续向省高院反映。2013年12月12日,省高院决定赔偿潘楷正被侵犯人身自由1096天的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22.98万元。

但至今潘楷正没拿到这笔钱。而据他透露,为了申诉,他欠下了约40万元债务。

17年经历,让他变得多疑

4月15日上午,市场星报记者辗转来到芜湖市三山区中沟小区大门外,远远地就看到潘楷正站在路口等候。身形瘦弱,气色尚可。

也许被当年的乌龙强奸案所影响,当看到是名女性记者独自前来,他显得有些不自然。“怎么就你一个人吗?”得到肯定回答后,他便有些不情愿地带路。

走了许久,才来到他租住的屋子。出于礼貌,记者进屋后正打算顺手关门,他却赶紧将门推开,只说“还是开着吧。”谨慎的表情和语气,让人有些惊讶。

事后他说,都是这些年的遭遇闹的,因为受了冤枉,此后又被周围亲邻唾骂,还为此给家人带来了很大影响,让他现在变得生性多疑,甚至有些过分谨慎。

在他的小屋里,记者看到里面的摆设极为简陋,家具都是破旧的。

“这些家具都是用了好多年的了,我出狱后搬了不下十次家,每次搬家我都把它们带上。”潘楷正说,刚出狱时,家人给他买了一只烤鸡,他馋得双手抓住烤鸡,三下五除二吃得干干净净。 潘楷正把如今的苦难,都归咎于那场冤案。

如果不是那场冤狱

等了15年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拿到判决的第一时间,潘楷正就找人做了锦旗,亲自送到省高院,上写“触案清明,包公在世”。潘楷正说,自己如今的心态好了很多,感谢为他的平反作出努力的所有的人和部门。

“我是清白的了,我终于可以抬起胸膛做人了!”说到这里,潘楷正的语气显得很是自信。

如今,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但这17年的经历对潘楷正的影响并未清零。

回想当年的情形,潘楷正显得很是惋惜。“那时我开纸张批发部,最多的时候一天就净赚1万多元!”他说,在那个年代,1万元可能是很多家庭一辈子都挣不来的。

现在,每次看到身边有人开着小车、住着新房,潘楷正都会有些难过。甚至会想,如果不是那场冤狱,他们一家可以其乐融融,亲邻之间和和睦睦,说不定也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

“整整17年,就像是一场梦。”如今,年近古稀的潘楷正说,他只希望能早点拿到赔偿金,把欠的账还掉,对于未来,他没有太多奢望,只想以后平静、再无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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